校史资料征集

发布时间:2015-09-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

    为了鉴往知今、垂范后学、弘扬传统、彰显辉煌,真实记录我校的办学历程,集中展现改革发展成就,积极营造奋发向上的育人环境,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发展,安顺学院决定筹备建设校史馆。为进一步挖掘、搜集安顺学院的校史资料,丰富校史馆藏品,使校史展览能更全面、真实地记录学校70余年的发展历程,展示学校厚重的历史与成就,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各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安顺学院及其前身各个历史时期的图片、影像、文稿、标牌、成果、老物件等校史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安顺学院及其前身各个历史时期,上级领导、专家学者、社会各界著名人士等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学时的照片、讲话稿、题词、书画作品、赠言手迹、赠送的纪念品、影音资料、记录稿等;与国内外大学、兄弟院校交流合作互相赠送的纪念品、社会人士捐资助学的资料等。

    2、各时期专家学者聘任书、论著、手稿、师生往来书信、证书、照片以及在校期间亲笔签署的重要工作文件、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等。

    3、学校教职工公开出版的专著、论文(核心期刊)、文艺作品等;参加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等)获得的有关省级以上荣誉证明(证书、奖状、通知等)、实物和照片等;反映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文章(回忆录、自传、轶事)、实物、照片等。

    4、校友在校期间的奖状、证书、报到证、毕业证、成绩单等;赠送给母校的纪念品、题字、题画、有关母校的回忆录等;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等;校友参加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等)获得的有关荣誉证明(证书、奖状、通知等)、实物和照片等。

    5、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等;全院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如作品、奖状、奖章、锦旗、奖品、纪念品、证书、照片等)。

    6、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早期的较好)。

    7、学校各个时期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教具、教材及自编教材、教案等资料的实物、照片等;学校各个时期的校刊、校标等。

    8、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方式

    1、捐赠。对于愿意把自己收藏的校史资料、实物捐赠给学院者,学校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物品所有权归学校,捐赠品在校史馆展出,并注明捐赠者。

    2 、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或亲属有保存意愿的,学院可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复制件展出时标明物件出处。

    3、寄送。拟撰写或已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场景的文章、著作,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给学院。

    4、嘉奖。对十分珍贵、价值较高的物品,学校对捐赠者量力予以嘉奖。

三、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年限:1938年至今资料实物。

    2、本次征集时间:2015年8月15日起

    3、提供图片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4、校史资料和实物征集方式:

   (1)在职教职工以部门、学院为单位,由各分工会负责组织征集;

   (2)离退休同志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组织征集;

   (3)在校生由学生处、团委负责组织征集;

   (4)广大校友由校友办负责组织征集;

   (5)上级文件资料,由党政办负责收集。

    各责任部门收集时,要做好有关交接手续,整理好收集资料和实物,做好收集目录并将征集的校史资料和实物交到安顺学院校史馆办公室(老图书馆二楼)。

    5、校史资料持有人也可通过电话、书信、或面谈的方式直接与校史馆筹备建设办公室联系,也可采取邮寄、网上传输和直接向筹备建设办公室移交等方式进行。如有需要,校史馆筹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也可派专人登门征集。

    6、各部门、校属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教职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以及广大校友,积极加入到征集活动中来,努力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奉献。

四、征集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32214863 32214312

   邮寄地址:贵州省安顺学院校史馆,邮编561000

   邮箱:asxyda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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